欢迎访问人民视线网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汽车商情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美食文化 名人动态
时事观察 女性健康
法治生活 男性健康
大型活动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今天: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治生活 >

胜诉者的上诉:临沂电动车商家超范围经营欺诈消费者,二审开庭

时间: 2024-12-26 18:44 作者:1f524845t 来源:未知

图为涉案商家门店

2024年12月24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关于消费者权益与商家责任的较量正在上演。原告李飞飞因购买到假冒伪劣电动车,对商家刘传美的行为提出强烈抗议。一审判决结果让李飞飞感到失望,他认为一审法院忽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袒护了无良商家。面对不公,李飞飞上诉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虽然在一审中貌似赢了,判决商家退还我12000元,但我购车款是15500元,一审法院如此判决完全偏袒了商家,没有遵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李飞飞表示,“我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请求判决商家退还全部购车款15500元,并因欺诈行为赔偿三倍购车款46500元”。

胜诉者的上诉:临沂电动车欺诈案

▲图为电动车合格证上的车架号和电机型号与实车严重不符。

2023年4月19日,临沂市的李飞飞女士满怀期待地从兰山区的一家“英克莱”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京亿”牌电动四轮车,然而,这份喜悦很快被沉重的现实所替代。车辆的方向严重跑偏,技术问题频出,尽管李飞飞多次找商家修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甚至在修理过程中,更多问题如车门锁失灵、电线短路、车窗玻璃自动掉落等接连出现。在连续7天,每日往返40公里,进行不下10次的维修后,车辆的问题依旧没有改善,特别是方向跑偏这一关键问题,商家却以“低价车难免有问题”为借口,拒绝更换车辆。李飞飞的维权之路因此陷入僵局,甚至在向临沂市政府热线12345投诉6次后,仍未能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

▲图为该车的车架号和电机号。

在此过程中,李飞飞发现,车辆的合格证与车辆本身存在多处不符,包括车架号比合格证上的数字少一位,电机型号与说明书显示的严重不一致,合格证并非随车携带,而是商家在购车4小时后从店外提供。这些细节不仅暴露了商家的不诚信,也直接指向车辆可能存在假冒伪劣的嫌疑。李飞飞的遭遇,以及她坚持不懈的维权行动,成为了本次上诉案件的核心背景。面对无良商家的狡辩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漠视,李飞飞选择了法律途径,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传美退还购车款15500元,并因欺诈行为赔偿三倍购车款46500元。这一上诉,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捍卫,更是对临沂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次重要检验。

案件回顾:一审判决与争议

■■商家销售资格争议

▲图为一审法院判决书

深入案件细节,一个关键的争议焦点浮出水面:被告刘传美是否有资格销售电动车整车。根据其2023年4月的营业执照,刘传美的经营范围明确限定在电动车配件的销售,并未涵盖电动车整车的销售资格。这一发现,无疑为案件增添了新的维度,将焦点引向商家销售行为的合法性。营业执照,作为商家经营资格的法律证明,其经营范围的界定直接关系到商家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案中,刘传美销售的“京亿”牌电动四轮车,显然超出了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经营范围,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法律讨论。

▲图为企查查显示的商家工商信息,在2024年3月20

变更前仅为电动车配件销售。即使变更后也没有电动四轮车整车销售资格,仅为助力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一销售资格争议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与消费者李飞飞的遭遇紧密相连。李飞飞购买的电动车,其合格证与车辆铭牌的显著不符,以及车辆本身存在的多处质量问题,如方向跑偏、车架号与合格证信息不匹配、电机型号与说明书严重差异等,均指向了商家可能涉及的无良销售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合格证并非随车携带,而是购车4小时后由商家从店外提供,这一细节加深了车辆合格证真实性的疑虑,也暗示着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瞒与欺诈行为。

图为商家在本案诉讼期间的2024年9月13日注销企业。

因此,商家销售资格的争议不仅关乎法律层面的合规性,更触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在李飞飞的维权历程中,这一争议成为其要求赔偿的重要依据,也反映了临沂市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短板。

一审法院的判决引发了广泛争议,原告李飞飞认为,一审判决忽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袒护无良商家之嫌,这一立场在二审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成为上诉的关键论点之一。刘传美销售资格的合法性,以及其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将成为二审法院审视的焦点,其判决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以及对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刻反思。

产品质量与市场监管局角色

深入审视本案,车辆合格证与车辆铭牌的不符,以及车辆跑偏等质量问题,成为消费者李飞飞与商家刘传美之间冲突的导火索。

李飞飞在购车后不久即发现,车辆的方向跑偏严重,技术问题频发,尽管多次找商家修理,问题依旧未能解决,甚至在修理过程中,更多问题如车门锁失灵、电线短路、车窗玻璃自动掉落等接连出现。车辆的合格证与车辆实际信息存在多处不符,包括车架号与合格证上的数字不符,电机型号与说明书显示的严重不一致,合格证并非随车携带,而是商家在购车4小时后从店外提供,这些细节无不指向车辆可能存在假冒伪劣的嫌疑。然而,面对如此明显的质量问题与销

▲图为李飞飞于2023年9月热线投诉时,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一所的袒护性回复。

售违规行为,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一所的反应却令人失望。 该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车辆有合格证,无论信息是否相符,都被视为合格”。

这种立场明显偏袒商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背道而驰,未能有效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反而成为了不良商家的保护伞。此番回应不仅未能解决李飞飞的问题,反而加剧了她的困扰,使她的维权之路更为艰难。市场监管局的这种态度,不仅未能保障消费者权益,反而助长了市场中的不正之风,其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受到了严重质疑。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个体消费者在面对商家与市场监管部门不当行为时的无力感,也凸显了市场监管机制在应对复杂案件时的不足与漏洞,亟需进行深刻反思与整改。

法律依据与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框架下,李飞飞的遭遇获得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这一条款,即第五十五条,被广泛视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伞”,赋予了消费者在遭受欺诈时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李飞飞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购车款损失,正是基于这一法条的明确规定。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强调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与李飞飞购买的电动车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以及合格证与车辆实际信息严重不符的情况直接相关。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一所未能有效履行其监管职责,不仅未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反而成为了不良商家的保护伞,此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背道而驰。该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对消费者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跟踪抽查,确保市场秩序的公正与透明。李飞飞的案件不仅是一场个人的维权斗争,更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力度与效果的一次检验,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审判决的法律分析

深入一审判决细节,我们不难发现,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与解释引发了广泛争议。判决中,法院似乎过分倚重商家提供的合格证,而忽略了合格证与车辆实际状况不符的严重性,这直接关系到车辆是否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判定。李飞飞购买的“京亿”牌电动四轮车,其车架号与合格证上的数字不符,电机型号也与说明书严重差异,这些问题并非偶然,而是直接指向了商家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然而,一审判决并未给予这些关键证据应有的重视,反而在商家销售资格争议上,即营业执照明确限定经营范围为电动车配件,未涵盖整车销售的情况下,判决未能充分探讨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一审判决未充分考量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所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该所对李飞飞提出的“合格证与产品不符”的问题置之不理,仅以“有合格证即为合格”为由草率回应,严重忽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规定。这种态度不仅未能有效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反而成为了不良商家的保护伞,与法律对市场秩序公正透明的要求背道而驰。

一审判决在法律分析上存在明显偏颇,未能全面考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宗旨,尤其是忽视了商家销售资格争议与市场监管局不当行为对案件的影响。判决中对于合格证与车辆实际状况不符的轻视,以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忽视,不仅未能公正对待李飞飞的诉求,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袒护了无良商家,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相悖。因此,二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务必对一审判决的法律分析进行深入审视,确保判决符合法律精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上诉请求与预期

上诉人请求概览

在上诉请求中,李飞飞坚决主张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刘传美全额退还购车款15500元。她强调,鉴于被告销售的“京亿”牌电动四轮车存在假冒伪劣嫌疑,且车辆合格证与车辆实际信息严重不符,加之商家的欺诈行为和超范围非法经营,她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三倍购车款46500元。李飞飞的上诉请求不仅基于经济损失,更基于对公正与法治的坚定信仰,她期望二审法院能正视案件中的法律争议,公正裁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临沂市乃至全国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范。

二审判决预期

在二审判决的预期中,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深入审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特别是商家销售资格的争议、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的角色。考虑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确规定,二审判决有望纠正一审判决中的不当之处,全面评估李飞飞的上诉理由。如果二审法院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且车辆确实为假冒伪劣产品,那么判决结果可能有利于消费者,不仅支持李飞飞的退款请求,还可能判决商家支付三倍购车款的赔偿。这样的判决不仅能够为李飞飞的维权之路画上圆满句号,还将对临沂市乃至全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产生积极影响,强化法律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先例。然而,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此案都将引发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深刻反思,促使相关机构和部门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更加健康、透明的消费环境。

案件影响与消费者警示

案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

此案的发展与判决,无疑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其影响将远远超出案件本身。首先,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践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的判决将直接关系到法律在具体案例中的适用与解释,特别是对于商家销售资格、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消费者欺诈行为的界定,将为未来类似的案件提供重要的法律参考。其次,此案也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提出了警示。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商城所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不仅未能有效履行其监管职责,反而成为了不良商家的保护伞,这一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宗旨背道而驰。二审法院的判决,有望促使市场监管部门深刻反思其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推动其强化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法律法规得以有效执行。

再者,此案也将对消费者产生深远影响,提升其法律意识与维权能力。李飞飞的维权历程,虽然艰难,但她的坚持与勇气将成为其他消费者的榜样。消费者将更加意识到,在遭遇类似问题时,应当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此案还可能促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更加注重商家的合法销售资格,以及产品的合格证明,从而减少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风险。最后,此案还将对商家产生警示作用,促使他们合法经营,遵守行业规范,尊重消费者权益,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商家应以此案为鉴,认识到欺诈行为的严重后果,主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以诚信经营赢得市场信任。

无论此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商家行为以及法律实践的影响都将深远而持久。它不仅是一场关于个体消费者维权的战役,更是一次对社会公平正义、法治精神的深刻考验,将推动整个社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对消费者的警示

在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时,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采取一系列预防措施,以避免遭受类似李飞飞所遭遇的欺诈。首先,购买商品尤其是大额商品时,应仔细检查产品合格证与商品铭牌信息的一致性,任何细微的差异都可能暗示着产品的质量问题或假冒嫌疑。合格证应随商品携带,且其上的信息需与商品实际状况完全吻合。其次,消费者应关注商家的营业执照,确保其销售范围覆盖所购商品,避免购买无销售资格的商家所提供的商品,这不仅能确保商品来源合法,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再者,遇到商品问题时,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包括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维修记录、拍照或录像等,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消费者应勇于利用法律武器,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商家要求赔偿,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可查阅相关商家的评价和投诉记录,避免选择信誉不佳或有欺诈前科的商家,从而降低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风险。最后,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维权能力,面对商家的不当行为,敢于说“不”,并采取行动,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通过上述措施,消费者能在购买商品时更加谨慎,有效避免陷入欺诈陷阱,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李飞飞的上诉,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捍卫,更是对公正与公平的呼唤。此案的审理,不仅考验着法律的公正性,也反映了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我们期待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公正裁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正义不再缺席。

无论结果如何,李飞飞的坚持与勇气,都将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力量,提醒我们,面对不公,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责任站出来,为自己,也为他人,争取一个更加公正的世界。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9482497251324999

(责任编辑:1f524845t)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14 http://wwww.whgdk.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人民视线网 企业信息
信息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疑问联系客服处理! QQ:407263902中部崛起B2B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