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每批投档前一天,省教育考试院对符合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志愿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择优录取。特招生录取结束后按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首先对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排序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从A高校到E高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即向该高校投档。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高低进行排序。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视情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与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相同,且均实行一轮投档。本科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下同)×50%+术科成绩×7.5×50%。高职(专科)专业综合分满分为4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50%+术科成绩×4.5×50%。
1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如何录取?
答: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在此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的录取规则,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16.高水平运动队如何录取?
答: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招生院校的拟录取名单和考生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进行录取,分两次投档:达到一批分数线的在一批投档,其他的在二批分数线公布后投档。
附录:三种类型体育类招生相关时间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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