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三)关于社保材料
1.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指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妇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五、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六、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
4月26日至5月5日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报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完成网上预报名。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也可向地段内小学请求协助。
学位申请:
5月7日至5月10日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经学校确认受理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
5月13日至6月16日
入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
6月9日至6月16日
家长可于6月9日起,以网上预报名方式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积分。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要求的,可在6月11日至6月12日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
查询录取结果:
7月5日
家长于7月5日开始,可在预报名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志愿学校录取结果,或到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统一注册时间:
7月6日至7月8日
公办学校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家长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提供的学校咨询电话了解或直接到录取学校公示栏查看新生注册具体安排。
七、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网上预报名填报的《龙岗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经家长签字和学校盖章确认后,学位申请材料将不能更换。
3.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4.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