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山区虽然没有发布2018学位预警,但在其发布的招生指引中,也是提到小一初一多个片区学位紧张,可能出现分流情况。所以,家长们可要认真准备材料哦。
2018南山区初一学位申请工作今年3月即将启动,希望各位家长能仔细阅读,利用假期做好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
由于部分片区人口稠密、楼盘剧增,尤其是蛇口、南头、前海、中心区、科技园等片区学位的供需矛盾较大,每年仍会有学生被分流到学区外的学校。
PS:本指引仅供参考,最终以2018年正式发布的招生文件为准。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招生指引
一、时间安排(以2017年时间为例)
网上申请:5月2日—5月11日
到学校验核材料:5月13—14日
公布录取名单:7月6日下午3点后,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也可在南山政府在线查询。
二、招生对象
目前在深圳市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上述学生应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所
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首先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点击“招生信息”→点击“初一学位申请”→凭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打印。
四、申请学位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
1、深圳户籍学生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全家户口本;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父母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学生(大陆地区)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父母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学生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4、港澳籍学生
《南山区2018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父母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5、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学区划分
每年的学区图以当年3月上旬发布的为准
查询网址:
:8008/visit.html?orgdm=440203_gbcy&tpl=xqdt_ns
六、其它
1、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
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
2、2017年起,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