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1日(周四)在此文化体育用品店购买篮球一只,在周日打过比赛后发现运球有问题,老跑偏,这才发现篮球有变形。我承认中间隔了一周时间,没及时拿过去。今天拿了发票、带了球找到此文体用品店,竟然不承认,硬是让我提供小票,我有他们正规开具的发票难道还不够吗?说什么发票上看不出你是否购买的是篮球?竟然还污蔑我们说拿了其他的球来冒充他们家买的球?光凭一群老女人的眼光看球的外表,说此球在怎么看都不像只打了一个星期的球,外观么严重磨损,连条形码都磨的没有了(因我们公司篮球场是室外的)?我想说的是,我们不是这么没素质的人,不会为了这280元的球来到你店里来耍无赖,当时也是抱着试试的态度去的,你们态度好点我也认,毕竟我们当时球出问题,没及时拿过去反应。想不到他们倒是先恶人先告状,硬是抓住我没那张小票的弱点和一口咬定球不是他们店里买的,既然这么强硬,干嘛不翻记录给我们看??而且中间他们说了,就算条形码清楚也说明不了这个球就是他们店里买的球?(当时店里的人全部对峙我们3个人,中间还有个老头冲我亮嗓子,说我说话态度有问题!!!你们恶劣在先,我们就不能恶劣在后吗?我还没暴粗口骂你们呢?)所以摆明了货出店门概不承认的态度!!!希望大家日后不要去他家买体育用品。以免发生类似事件!!!另外请教大家应如何维权,实在很不服!!!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