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6日电(魏薇)11月20日,江苏苏州协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和药业”)车间,一罐罐维E乳经过机械灌装、拧盖、包装,从流水线上鱼贯而出。
这款“网红”产品“协和维E乳”,其正常生产并没有因为网络舆情的质疑发酵而受到影响。
流水线上批量产出的“协和”维E乳。
“‘协和’维E乳通过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通过国家药监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我们也接受公众监督,对外界的质疑我们也愿意回应。”苏州协和药业总经理郑惠坦言。
一则网贴引发的“协和”争议
10月初,苏州协和药业代理商在抖音APP上为“协和”维E乳做推广,一时间卖得火爆。
10月27日起,一则公众号发表了《7天卖出51万瓶的“协和”维E乳,居然没有一瓶来自“协和”》的文章,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引向另一个方向:“协和”维E乳并非北京协和医院生产。随后,这一话题向“协和”维E乳是真是伪的方向,在网络争辩中迅速发酵。
11月5日,北京协和医院官方微博表示,北京协和医院不生产维E乳,只有硅霜和硅E乳。并且,北京协和医院的化妆品商标为“精心”,所有包装上都印有“北京协和医院研制”的防伪标示,以和其他标有“协和”字样的产品分开。
11月5日北京协和医院官方微博发生声明。
一时间,很多购买过“协和”维E乳的消费者认为自己上了当,在网络舆论的引导下,消费者甚至怀疑自己买到的是“假货”。
那么,苏州协和药业是在傍别人的品牌吗?真相又是怎样?
苏州协和药业:使用“协和”二字有渊源,有底气
所有的争议源于“协和”二字。由于北京协和医院遍及全国的知名度,消费者会在潜意识里认为,凡标有“协和”字样的产品应属于协和医院生产或商标授权。
对此,苏州协和药业已发出声明:苏州协和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协和”商标以及包括协和维E乳在内的多种产品,“协和”不等同于“协和医院”,苏州协和也无意借协和医院之名推销维E乳。
而给自己的产品取名“协和”,历史要追溯到三十年前。
张烈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以下简称“皮研所”)党委书记,他见证了皮研所与“协和”二字、以及苏州协和药业的渊源:
原来,中国医学科学院与北京协和医学院自1957年起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体制。张烈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容这两所学院的合作关系。
而皮研所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直属所院,北京协和医院则也是北京协和医学院的下属单位——打个“辈分”的比方,皮研所与北京协和医院属于“兄弟关系”。1984年,皮研所迁址南京。今天,在“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官网的“直属所院”二级页面中,可以查询到“北京协和医院”和“皮肤病医院(南京)”的确为其直属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官网截图。
位于南京的皮研所,门头标有“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字样
1989年3月19日,皮研所与苏州吴县日用化工研究所一起成立了“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研究所苏州吴县保健日化联营厂”(以下简称“联营厂”),拟把皮研所产品推向市场。
因为皮研所又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皮肤病研究所”,所以当时联营厂也一直使用“协和”作为相关产品的商标。张烈说:“那个时候,下属医院、研究所都可以使用‘协和’的名字”。1991年,联营厂获得“协和”图及文字商标的商标申请批准。在随后的2002年、2008年和2010年,相继获得多个包含“协和”文字和拼音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号。
1991年,该联营厂获得“协和”图及文字商标的商标申请批准。
1998年,联营厂改制更名为“苏州协和药业有限公司”,“协和”的注册商标也仅授权“苏州协和”独家使用。
皮研所出具的认定与苏州协和药业存在合作关系的文件。
“所以,我们早在1990年申请协和商标时,完全是基于联营厂与皮研所的合作关系。”郑惠说。
对此,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吕炳斌通过核实后表示,就注册过程来看,苏州协和药业今天使用“协和”商标合法有效,结合特殊历史渊源,这一过程也并非出自恶意与投机,不构成“抢注”。
“在这一风波中,消费者容易混淆主体名称和商标客体标志,把‘北京协和医院’与‘协和牌’画上了等号。” 吕炳斌说,如果北京协和医院对此持有异议,可以在商标注册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事实上,多年以来,苏州协和药业并未收到北京协和医院的异议。
真?假?“协和”维E乳质量检测有章可循
除了商标使用的合法性,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另一个问题当然是,“协和”维E乳是真是假?
其实,厘清了“协和”商标的由来,这个问题也变得不难回答。在“协和”维E乳瓶身上,便清晰地印有“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研制”的字样。
“协和”维E乳瓶身
“维E乳的配方是由皮研所的老专家研制的,而且我们一直向社会公开。”郑惠首先拿出了余敏、邵华静等人于1990年主编的《皮肤科外用制剂选编》一书,在27页,印有维E乳基础配方。而1989年还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任副主任药师的余敏,正是同年联营厂与皮研所签署《关于聘请技术顾问的协议》后,所聘请的技术生产顾问。
90年代,“协和”维E乳通过江苏本地检测机构评定合格后进入市场销售。2019年,因为包装变更、产品配方升级的原因,苏州协和药业向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再次提交了检验申请,经检测合格后在国家药监局进行了相关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而后,“协和”维E乳正常进入销售渠道。
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协和”维E乳的检测报告显示合格。
当然,市面上还存在众多维E乳产品,甚至包装相近。“就像药店里价目不一的维C片一样,只要合法生产、通过官方机构认证,大家都可以销售,只是品牌不同,维E乳也是如此。” 苏州协和药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王臻美说。
网络营销市场鱼龙混杂
只是,市面上众多维E乳经由“网红”“博主”推荐时,宣传风向不知不觉就“变了味”。
王臻美说,“协和”维E乳此次遭遇质疑风波,最早源于在抖音上的推广。当时推广文案重点介绍的是维E乳的功效和皮研所的研制背景,没有和其他医院扯上关系。收到良好营销效果的同时,也出现了公司意想不到的情况:外观相仿、不同品牌的维E乳纷纷加入网红营销队伍,推广信息环境瞬间鱼龙混杂。“网红”“博主”为了达到推广目的,强调自己推荐的维E乳才是正品,将其他同类产品归类为假货、“山寨货”。其中,“协和”维E乳屡屡成为受到“中伤”的产品。
“一款化妆品从配方到销售,都有严格的标准和检验过程;一则广告的推广,也要在《广告法》的严格管控下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批;但‘网红’‘主播’们的话语权,并没有相应管理标准。” 王臻美说,“网络流量”引领消费向导的力量有目共睹,但在缺乏监管和追求眼球经济的环境中,夸大宣传、诋毁竞争对手、左右消费、恶意搬弄是非不仅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还会影响合法企业的口碑及声誉。
吕炳斌表示,自媒体、“网红”享有言论自由权,但自媒体发声应当以不侵犯个人名誉、不构成诽谤商誉为边界。对此苏州协和药业可以做证据保存,以侵害权益追究其责任,维护自身利益。他建议苏州协和药业有限公司应通过宣传和运营,使更多的消费者认识到化妆品上的协和商标不属于协和医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市场中颠倒黑白的现象。
(责任编辑:1f524845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