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概况
中山大学是一所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名牌大学,也是最早开始研究生教育的国内高校之一。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跃式发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已达二万多人。中山大学的研究生教育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选拔质量为工作中心,不断改革研究生招生机制,探索和建立研究生多元分类选拔模式,加强对研究生优质生源的选拔;以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突出创新人才培养为核心,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国家政策为指导,针对不同对象,主要有硕士、博士、港澳台等形式。
硕士生招生
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分为全国统考、联合考试、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单位按规定组织。我校目前有280多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硕士研究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我校一般每年9月向考生公布下一年度的硕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经上述选拔形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
博士生招生
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选拔形式分为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我校现有博士授权点230多个,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史学、文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我校一般每年10月份向考生公布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生入学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为了鼓励博士研究生安心从事科学研究,我校通过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加大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从2007年开始,我校对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资助面达100%。从2012学年起,我校启动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力度。同时,我校还有一系列面向博士生的专项资助项目,资助在校优秀博士生到海外访学、参加国际会议,最高资助额达每年6000美元。
港澳台招生
硕士招生对象为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学位的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博士招生对象为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学位的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报名及初试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生在全国规定的4个报名点报名,并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试。初试科目为一门外语和两门报考专业的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复试一般为面试,地点一般在考生所报考的院系。我校一般在每年10月份公布下一年度的港澳台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对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比照在我校就读的大陆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报考自费全日制的港澳台考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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