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请同时输入车牌号及发动机号。
2.发动机号请按实际长度输入,包含“*”等符号,无需输入空格,请注意行驶证上数字“1”和字母“I”的区别。
3.电子监控查询结果中的《法》全称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由于涉及数据采集、整理、审核等需要十个工作日,数据录入、传输等需要三个工作日,故建议您在十三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5.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后,由于数据传输等工作程序,建议您在二个工作日以后上网查询。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以上工作日是指法定标准工作日)
一、查询到机动车辆被道路交通监控系统记录有违法情形,请该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人确认并通知驾驶人尽快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1.对违法事实的处罚无异议,可持牡丹交通卡通过上海市工商银行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缴纳罚款。
2.没有办理牡丹交通卡的或有异议的车辆驾驶人、无法确认驾驶人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请到以下违法受理点:
(1)采集机关为上海市市区的,请至殷高路2号-2(近国权北路口)或古宜路131号处理(徐汇大众汽车特约维修站对面,原中山西路1535号)。
(2)采集机关为各区(县)的,请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支(大)队处理。
(3)违法停车请至违法行为发生地地交警支(大)队处理
各区(县)交警支队对外服务窗口地址:
该机动车的驾驶人员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缓发机动车合格标志。
二、办公时间:
周一~周六 上午9:00至下午5:00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