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征人资格自然人、法人和任何形式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等),国籍或注册地不限。
三、征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09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16:00整。
四、创作要求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奖牌方案应紧扣世界大运会“友谊、博爱、公平、坚毅、正直、协作、奋发”的主旨,反映深圳大运会“改革开放、青春时尚、创意无限、充满激情”的办会理念,设计方案的艺术表现形式应推陈出新,体现大运会青春、活泼、时尚的气息,成为弘扬大运会精神、传播中国文化和深圳走向世界的载体,为大运会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
(一)基本要求参赛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不全的参赛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其提交的全部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参赛作品,不予评审,所提交资料不予退还。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组委会将根据评委会的评判最终确定候选作品,并最终确定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奖牌的设计方案。
(二)参赛方案组成部分1、金、银、铜三种奖牌正面图案(浮雕稿);2、金、银、铜三种奖牌背面图案(浮雕稿);3、奖牌挂带,分别包括金、银、铜三种奖牌挂带;4、奖牌包装盒,分别包括金、银、铜三种奖牌包装盒;5、证书,包括荣誉证书和参赛证书。
(三)参赛规则1、提交作品要求1)参赛人应该提交一套完整的奖牌设计方案(包括奖牌正面、背面图案、挂带、包装盒、证书),设计方案应进行平面和三维的展示,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其中要提供奖牌正面和背面浮雕稿的原大效果图及所有制作文件矢量图光盘一份,上述图稿应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一个黑色硬纸板上,同时图稿四周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2)奖牌直径为60mm,厚度为5mm,正面图案通常应包括国际大体联(FISU)的标识“U”和本届赛事的名称(XXVI Summer Universiade Shenzhen 2011),背面图案应包括本届赛事会徽标准组合。
3)证书要体现本届大运会的特点,证书包括荣誉名证书和参赛证书两种。证书要有国际大体联标识、本届赛事会徽标准组合图案及中、英、法三种文字,荣誉证书中文为:“1、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2、中国深圳3、2011年8月12日-22日4、荣誉证书(参赛证书)3、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4、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5、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6、国际大体联主席7、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8、组织委员会主席”。
3、作品及光盘请以特快专递形式提交,为了避免参赛作品在邮寄途中遭损坏,建议采取较牢固的包装方式。组委会对在邮寄途中遭到损坏的作品概不负责。
4、为保证大赛评奖公平、公正,所有参赛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及作者的名称以及其他容易辨别作者的字符。
5、应征人提交设计作品不需向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组委会交纳费用。但是,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及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6、参选方案必须为作者原创,并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7、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被归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8、所有参赛作品一经寄出,非经主办机构事先书面同意或另行要求,不得撤回、更换、修改;9、参赛者下载相关文件,打印并填写相关信息与作品一并邮寄到我局;10、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围获奖个人及团队要按组委会要求到到深圳2011大运会执行局指定地点进行方案的陈述。
11、奖牌及证书的创意方案不能与历届运动会奖牌及证书雷同,且创意方案必须是只应征本次大赛,其创意方案不能第二次应征任何相关大赛及已应征过任何相关大赛,如经查实,作弃权处理。
五、应征文件(一)资格文件1、若应征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包括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须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材料复印件(需签名确认);2、若应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须提交至少一名监护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材料复印件(需签名确认)及证明监护关系的文件(户口本复印件);3、若应征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需加盖公章);4、证明资质能力的文件,包括以往案例、资质证明、个人学历、获奖证明等。
(三)法律文件应征人应向大运会执行局提交《承诺函》(如应征人为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应每人提交一份)。上述法律文件应当随资格文件同时提交,在本次征集活动征集期限未能提交上述文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应征人的,由应征人签署《承诺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应征人的,由应征人的监护人签署《承诺函》。
六、文件提交方式创意方案及其他资料必须以邮寄方式寄交。所有应提交的材料,均应在征集期限届满前到达我局(邮寄以我局签收日期为准、电邮以到达我局邮箱日期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应征。
(一)邮寄方式:
应征者进入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官方网站(www.sz2011.org)查看并下载本征集公告、《承诺书》、《报名表》等相关文件及图片,认真阅读,明白、理解并接受后,签字(自然人或监护人或自然人组成的创意团队)或加盖公章(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后,连同资格文件[本公告第五条第(一)项所列]一并邮寄至我局。
(二)提交地址寄送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0层大型活动策划部收件人:陆霞联系电话:0755-82011017邮编:518034我局仅指定上述地址为本次创意活动征集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律无效,因地址填写错误导致的未能成功投稿的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评选方式大运会执行局就本次征集活动专门成立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奖牌及证书征集活动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初评和复评,初评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围奖共10件设计方案,复评在初评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套方案中评选出1件最终入选的设计方案,向深圳2011世界大运会组委会和FISU汇报。
大运会执行局对评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事项拥有最终决定权。
八、奖励方式和费用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下列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1名,获奖证书;三等奖:1名,获奖证书;入围奖:7名,获奖证书;注:①奖金为税前数额;②以自然人名义或者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团体名义参赛的,奖金、证书以第一作者为颁发对象;以具体有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名义参赛的,奖金、证书以该法律主体为颁发对象。
九、应征说明(一)我局有权无偿使用创意方案以及应征文件包含的任何信息;有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综合使用各种创意设计方案,以获得更完善的新方案。
(二)经我局评定的优秀创意方案,自我局在我局官网上公告之日起,方案所涉全部知识产权归我局所有,方案应征人不得使用该方案。
(三)未经我局审定为优秀创意方案的其他方案,我局有权无偿使用。
(四)应征人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我局不补偿任何费用。
(五)应征文件中,创意方案的文字应为中文;资质文件以原文为准,若原文为外文,应提供中文译文。
(六)应征人不得一稿多投,抄袭或剽窃他人创意成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征人自行承担。只有在应征截止期限之日起一年后,若我局未使用应征人的创意方案,应征人才可自行处置创意方案。
(七)若应征人违反本公告规定,我局将取消应征人的应征资格。
十、作品处理和知识产权(一)所有提交至大运会执行局的应征方案,无论获奖与否,均不予退还。
(二)关于应征方案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应征者签署的《知识产权转让承诺函》的相关规定确定。
十一、保密和反隐性市场(一)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中选,应征人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
(二)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大赛公告及是否参加大赛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深圳大运会、大运会执行局及其他深圳大运会组织机构存在任何关联。
十二、其它规定(一)大运会执行局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大运会执行局制定补充规则。
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组委会执行局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