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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造假,债务无凭:协议为何不敌一场精心策划的债

时间: 2025-11-11 17:03 作者:1f524845t 来源:未知

登记造假,债务无凭:协议为何不敌一场精心策划的债

一、房产过户:从拖延到查封

2016年10月25日,马丹青在临邑县民政局拿到离婚证,协议约定广场小区福利房和盛世家园商品房全归她所有。可当她带着只有自己的房产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时,却被告知单位福利房广场小区想过户需先找测量队测房子;到测量队登记后,对方告知“太忙,你回家等通知”。

这一等,就等到了2021年的法院债务纠纷案判决书。

盛世家园房子的过户,也被指出“小区没完工,得等开发商完工并售出所有楼户后统一办”。后考虑到自己重病,女儿尚在读大学,将来生活无依无靠,她请人劝说,与李某某办理了名存实亡的复婚。彼时的她,被家暴吓得不敢在家多待,2018年起就去外地陪女儿,与李几乎断联。2021年11月,她回到临邑,李某某突然扔来一份法院判决书,她才惊觉自己成了“连带被告”——陌生人信某某起诉李某某“民间借贷”,她的两处房产早已被查封。而盛世家园房产证竟写着两人名字,档案里还有份“2016年10月26日”(离婚次日)的转移登记申请书,把盛世家园的房子转移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协议完全相悖。

她申请对虚假签名做司法鉴定被法院拒绝,找登记中心更正档案,对方以“房产已查封”推脱,据记者了解到,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簿”的说法反复无常:起初说没有,后来突然改口“有”,最终还是把房产挂在李某某名下。

二、债务疑云:金额多变与伪造证据

这场“从天而降”的债务纠纷中,原告信某某对借款金额的说法多次变更:2021年原一审说借了667.37万元、还了274.89万元;2025年2月再审改口借了905.1375万元、还了708.7873万元;2025年6月重审又变成借了847.37万元、还了590.9753万元,却从没说清每笔钱的来源。

2025年重审调取了信与李的银行流水,据律师统计,信某某一家向李某某转账667.37万元,李某某向他们转账647.3223万元,流水基本持平——齐河县公安局2024年可能被“重复统计的流水”误导认定“500万元差额”,实际剔除重复后所谓债务根本不存在,且没有任何一笔银行流水备注为“借款”或“还款”,且多笔转账备注与“借款”无关或相反,信某某仅以“结算习惯”搪塞,拿不出佐证。

根据马丹青与临邑县公安局民警2024年的通话,李、信两人已承认对账单系伪造,声称李某某为信某某兑现438万承兑汇票,却无原件、无兑现记录,关键证人邵秀梅也未出庭,直接坐实虚假诉讼。而原一审中多笔流水被称作“承兑款”,造假被发现后重审又改口“是还款”,前后矛盾暴露“虚构债务”意图。

这些虚假诉讼的典型特征,临邑县法院却视而不见。报案流程更是从市信访局移交市公安局,再转齐河经侦,可齐河公安不给不予立案通知书,让她回临邑或市局要;案子交齐河后就没了动静,虚假诉讼审查成了“悬案”。

三、庭审过程:举证困境与程序争议

2025年11月,马丹青查看(2025)鲁1424民初1848号案件卷宗时发现,己方提交的五份有理有据的质证意见及客观证据均未被录入卷宗,仅对方单方面制作的虚假证据被收录,这种故意不录入一方关键证据的行为属于重大程序违法。

也许是基于卷宗材料的人为缺失,法院在判决中错误分配举证责任,以“无法证明虚假诉讼”为由判定马丹青“举证不能”。法律明确规定原告需对“借贷合意与款项为借款”承担举证责任,可信某某既拿不出借款时的聊天记录、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说不清借款构成,对554万元本金的计算依据也前后矛盾(时而称“600万-46万”,时而称“利滚利”),法院却主动替他制作“借款及清偿情况表”,最终认定本金4345338.69元,将举证责任强行转移给马丹青。

2025年重审时,程序违法问题愈发明显。马丹青的律师申请拷贝李某某的银行流水,法院仅允许在法院电脑上查看却不提供拷贝,理由竟是“担心泄露别人隐私”,后经激烈争论及各方协调拿到流水后,发现其中有重复部分;6月18日庭审后,8月19日县委组织多部门接访马丹青、摸清其举证思路后,法院立刻找李某某、信某某补做询问笔录,尽管无客观证据佐证的单方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法院仍以这份单方陈述作为认定债务成立的关键依据。

广场小区房产的签名已通过司法鉴定证实系他人伪造,马丹青申请对盛世家园房产的虚假登记申请书同样鉴定,却被法院拒绝;她依据同案同判原则,提交类似案例的已生效判决,主张“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过户请求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也未被法院采纳,在临邑县法院9月15日做出枉法裁判后,原临邑县法院院长于磊调任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重审判决仍未纠正此前的错误,让她对二审的公正性充满担忧。

四、结语

如今,马丹青的两处房产因“未过户和李某某债务”持续被查封;临邑重审后她上诉至德州中院,但开庭日期未定,对“司法干预”的担忧始终萦绕,多重困境让这位重病缠身、靠药维持的女性承受着远超常人的压力。

她仅希望法院能正视“虚假诉讼”的疑点,严格审查二人的证据,不纵容伪造材料、虚构债务的行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纠正虚假档案,依据离婚协议完成房产过户;司法程序不再让举证责任错配,不再让合理的要求被无视。

(本文基于当事人陈述及公开资料整理代为发布,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侵权请联系更改。)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8459933236577367

(责任编辑:1f52484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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